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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澍泽律师在行动

作者:天津澍泽律师事务所来源:互联网时间:2020-1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进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国家宪法周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天津市澍泽律师事务所、海南分所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李青松要求律所人员要将此次宣传活动汇报好,落实好,保证质量。做到“定目标、定要求、出结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天   津

      天津澍泽律师事务所政治部、行政部按照李书记要求,在宣传周期间细心的组织、周密的安排,分别在天津市北方公证处、天津银行(汇源支行)、招商银行(富裕中心支行)、建设银行(富裕支行)、富裕中心社区等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天津澍泽律师事务所政治部沈力主任、合伙人温建军副主任、党支部组织委员祝捷律师、党支部宣传委员张智慧律师、党员尤庆律师、党员戈星律师、吴宏成律师、李清军律师、实习律师吴开婧、实习律师孙杨杰(入党积极分子);行政人员孙凯、张平平、邱煜、张子芮参加此次“宪法宣传周”活动。

       活动现场,律师及在场工作人员牢牢围绕“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通过主题普法、发放宣传单、普法扑克牌、法律知识解疑答惑等宣传活动方式,根据群众实际情况,结合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向市民及储户大力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弘扬了宪法法律精神。增强了市民和储户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为共同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营造了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高了储户及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弘扬法制精神,引导市民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推进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

      本次宪法宣传活动共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200余次,发放国家宪法日宣传材料500余份、普法扑克牌100余副。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海   口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琳律师在宣传周期间组织本所律师在海南滨海国际金融中心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胡琳主任、孟祥龙律师及行政人员参加此次“宪法宣传周”活动。

      活动现场,律师通过发放资料、咨询讲解等形式进行宣传,向过往市民宣传宪法及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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