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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由哪一方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时间:2022-05-18

   一、国内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由哪一方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十四条规定,投资主体为两个以上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

   二、个人境外投资的主要方式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QDII业务和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QDII业务。

  1、证监会监管的QDII:通过购买这些基金或者证券管理公司发行和募集的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相关qdii基金来完成境外投资。

  2、银监会监管的QDII:根据信托QDII暂行办法,境内个人可以通过持有银监会QDII牌照的信托公司进行境外投资。

  (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境外投资:境内个人投资资金需要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可通过持有QDIE牌照的机构进行境外投资。

  (三)海外直接投资(ODI):是海外投资最常见、最直接的方式。目前,中国大陆主要面向国内企业。境内个人通过境外直接投资进行境外投资的,可以先在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或者公司,然后以企业名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

  (四)沪港通:允许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余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投资者,在一定范围内委托境内证券公司购买香港上市公司股票。

  (五)地方试点,俗称港股直通车:国家外管局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 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海外证券市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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