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途径有哪些
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时间:2022-07-10
一、知识产权保护途径有哪些
(一)通过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途径。
1、专利权的行政保护:
主管机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专利纠纷进行行政调处。专利纠纷主要包括:
(1)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属纠纷等。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条件如下:
(2)调处请求人必须是与纠纷和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3)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4)有具体要求和事实依据;属于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和受案范围;
(5)当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2、商标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著作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国家版权局和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通过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途径。
1、管辖权的确定:因案件性质不同,分别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及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应满足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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